納稅或非納稅收入?
大部分的收入通常均該納稅但有些情況下某些類型的收入是部分或全部免稅.
為了幫助納稅人了解該納稅收入與非納稅收入的區別國稅局提供以下幾種免稅收入的常見項目:
- 針對合格收養費用所獲得的補償款
- 子女撫養費
- 禮物, 遺贈和繼承
- 工傷補助福利
- 雇主發給的食宿津貼
- 因身體受傷或身體疾病而獲得的損害賠償
- 社會福利金
- 從經銷商或製造商處獲得的現金回扣
有些收入在某些情況下為該納稅收入有些情況則為非納稅收入, 例如:
- 人壽保險 退出人壽保險計劃之現金所得在扣除壽險保單費用後應納入您的所得. 因被保險人身故而支付給您的人壽保險金則不納入收入除非該保險保單是以某個價格轉賣給您.
- 獎學金或助學金贈款 如果您在攻讀學位您所收到的合格獎學金或助學金額可以不計入所得.用於住宿和餐飲的金額則列外.
- 非現金的收入 現金之外的收入應有可能成為納稅收入像是交換財產或服務的以物易物型收入所交換的貨品和服務的公平市價是全部應課稅的該價值必須在交易雙方的1040表上同時列為收入申報.
所有其他的項目(包括如工資, 薪金, 小費和失業救濟金) 都是全額應納稅且必須計入收入中除非法律特別規定可不計入.
這些例子並不囊括所有情況.詳情請參閱國稅局525號刊物【應納稅和非納稅收入】(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該刊物可至國稅局網站讀取或致電國稅局800-TAX-FORM (800-829-3676)索取.
Page Last Reviewed or Updated: 2013-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