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季利率上調
Press Release - Interest Rates Increase for the Second Quarter of 2011
IR-2011-17, 2011年2月17日
華盛頓訊——國稅局今天宣佈, 第二季(自2011年4月1日起)利率將上調一個百分點. 上調後的利率為:
- 超額支付的利率為4%(股份公司為3%);
- 支付不足的利率為4%;
- 大型股份公司支付不足的利率為6%;
- 股份公司超額支付超過10, 000美元的利率為1.5%.
根據《國內稅收法》的規定, 利率按季决定. 對於非股份公司的納稅人, 超額支付和支付不足的利率為聯邦短期利率外加三個百分點.
一般而言, 股份公司支付不足的利率為聯邦短期利率外加三個百分點, 超額支付的利率為聯邦短期利率外加兩個百分點. 大型股份公司支付不足的利率為聯邦短期利率外加五個百分點.
股份公司在納稅期超額支付10, 000美元以上的利率為聯邦短期利率外加零點五個百分點(0.5%). 此外, 用來取决2011年4月最初15天內應付而未付預交稅的利率, 則是比照2011年第一季的支付不足的利率, 也就是四個百分點的利率.
今天宣佈的利率是根據2011年1月的聯邦短期利率算出, 按日複利計算, 於2011年2月1日生效.
有關最新公佈利率的詳情, 請參考2011年3月28日的「國稅局公告第2011-13號」之稅收規定 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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