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EIN是國稅局提供的一項免費服務。請慎防網路上對此項免費服務收費的網站。

所有的EIN申請方式(郵寄,傳真,網路)都必須公布真正的主要執行人,無限責任合夥人,授與人,所有人或信託人的姓名和納稅人識別號碼(例如SSNITINEIN號碼)。這些國稅局稱之為「責任方」的個人或企業實體,負責掌控,管理或指揮申請該號碼的企業實體,以及支配該實體的資金和資產。除非申請人是政府實體,否則責任方必須是個人(即自然人),而不是實體。

線上申請 (Apply Online)

線上申請EIN(Internet EIN)是我們建議您申請EIN號碼最方便使用的方式。一旦在網上填妥申請表後,所填寫的資料即會由系統加以核實,然後立即核發EIN號碼。任何企業實體,只要其主要營業處,辦事處或經銷處,或是合法住處(如為個人的情況)位於美國境內或美國領地內,即可利用這項網上服務來申請EIN

以傳真方式申請 (Apply By FAX)

納稅人在確定SS-4表(Form SS-4PDF)已包含所有必填項目後,可將SS-4表傳真至適當的傳真號碼(請參閱「在哪裡報稅、用於SS-4表」(Where to File Your Taxes, for Form SS-4))。如果我們判定申請的企業實體需要新的EIN號碼,我們就會依照該企業體類型適用的流程核發一個EIN給該企業。如果納稅人有附上傳真號碼,我們會在四(4)個營業日內以傳真方式將EIN號碼通知納稅人。

郵寄申請 (Apply By Mail)

以郵寄方式申請EIN的處理時間通常是四週。請務必確定SS-4表(Form SS-4PDF)上所有必填欄位均已填妥。如果我們判定申請的企業實體需要新的EIN號碼,我們就會依照該企業實體類型適用的流程核發一個EIN,然後將這個號碼郵寄給申請的納稅人。如欲查詢郵寄SS-4表的收件地址,請瀏覽「在哪裡報稅、用於SS-4表」(Where to File Your Taxes, for Form SS-4)的網頁內容。

美國境外專線服務申請 (Apply By Telephone International Applicants)

美國境外的EIN申請人可撥打267-941-1099(非免費電話)。電話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美東時間上午6點至晚上11點。致電者必須是有權取得EIN的人並能夠回答有關SS-4表《僱主身份號碼申請書》(Form SS-4PDF, Application for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上的問題。如須第三方被指定人可以代為申請EIN並回答有關填寫SS-4表的問題,本人必須填妥SS-4表下方第三方被指定人部分並簽名,第三方被指定人的授權才能生效。EIN一經核發並通知被指定人時,第三方被指定人的授權即終止。

其他重要資訊 (Other Important Information)

每日EIN核發上限 (Daily Limitation of an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為確保所有納稅人獲得公平公正的對待,從2012年5月21日起,國稅局對於僱主身份號碼(EIN)的核發將以每天每個責任方一組EIN為限。無論是以線上、傳真或郵件方式申請EIN,此項限制均適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責任方 (Responsible Party)

為了指認出申請EIN的正確個人和企業實體,EIN申請流程的文字敍述已做出若干更動。在申請EIN前,請先參閱責任方與被任命人的說明,以了解這些重要變更的內容。

第三方授權 (Third Party Authorization)

SS-4表最下面的「第三方被指定人」(Third Party Designee)為必填部分。SS-4表亦須由納稅人簽名,第三方被指定人的授權才能生效。SS-4表必須郵寄或傳真至適當的服務中心。第三方被指定人的授權只會延至「新」指定的EINEIN一經指定並核發給被指定人時,第三方被指定人的授權即終止。

家庭護理服務接收者

如果您是家庭護理服務接收者,如果您之前已作為獨資經營者或家庭雇主而分配了EIN,則不要申請新的EIN。使用之前提供的EIN。如果您因任何原因無法找到您的EIN,請按照丟失或錯放EINLost or Misplaced Your EIN?)的網頁說明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