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權利法案》 9:取得代表的權利

《納稅人權利法案》奠定了納稅人與國稅局往來時享有十項基本權利的基石。國稅局希望每個納稅人在需要與國稅局一起處理個人稅務問題時都知道這些權利。國稅局繼續公開地向納稅人強調這些權利;國稅局同時也經常提醒並要求員工了解這些納稅人權利,並且在與納稅人的所有往來時都要自始至终地加以運用。

國稅局的《出版物 1 - 納稅人的權利》中說明了全部的納稅人權利。

其中包括取得代表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自己選擇一位授權代表來代表自己與國稅局进行交涉。納稅人有權在無法負擔代理費用的情況下向低收入納稅者服務處求助。

了解您的權利:

  • 您可以選擇一名代表人員(例如律師、註冊會計師或註冊代理人(英文))在與國稅局的面談中代表您。除非國稅局正式傳唤您,否則,您無需與您的代表一同出席。
  • 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您要求諮詢某位代表(如律師、註冊會計師或註冊代理人),國稅局必須暫停面談。
  • 您可以聘請任何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代理人、註冊精算師或其他有權代表納稅人的人員向國稅局提交書面授權書來代表您。該代表不得被取消從業資格或暫停執業的人員。
  • 如果您的收入低於某個水平,您可以要求低收入納稅者服務處代表您在國稅局或聯邦法院處理稅務糾紛。其服務均免費提供或僅收取最低費用。許多低收入納稅者服務處使用英語以外的語言提供服務。雖然低收入納稅者服務處從國稅局獲得部分資金,但低收入納稅者服務處和他們的員工及志願者都獨立於國稅局。

如要了解 TBOR 的更多相關資訊以及其對您的意義,請瀏覽納稅人辯護服務處網站(英文)

透過提供重要出版物的多種語言版本,國稅局希望能讓更多的美國人知道和了解他們在稅法中享有的權利。國稅局還會使用其他語言來提供更多的稅務資訊。詳情請參閱國稅局網站 IRS.gov 頁面底部的「語言」選單。

國稅局還致力於保護納稅人的公民權利。國稅局絕不允許基於年齡、膚色、殘疾、種族、報復、國籍、英語水準、宗教、性別、性取向或父母身份的歧視。這涵蓋任何與國稅局員工以及社區站點的員工或志願者有接觸的活動。

如果納稅人遭遇歧視,納稅人可以向國稅局民權部門發送書面投訴(英文)PDF

其他國稅局資源

国税局 (IRS) 1 号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