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主題 - 終止計劃

由於法律並未規定雇主要為員工提供退休計劃,因此可以終止其退休計劃。雇主可以基於不同原因終止計劃:

部分終止

如果雇主關閉一家工廠或分部而因此解雇很大一部分(通常20%或以上)的計劃參與者,或是一項固定收益計劃停止或減少未來的福利累積,該計劃可能會發生部分終止(英文)。因為部分終止的計劃而受影響的參與者與終止計劃的參與者擁有同樣的權利。 

對某些部分終止提供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寬減: 2020年的【納稅人確定性和災害稅收寬減法案】(簡稱【寬減法案】)改變了計劃贊助者在新冠疫情期間確定部分終止的方式。 從 2020 年 3 月 13 日開始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結束的計劃年度,如果 2021 年 3 月 31 日計畫所覆蓋的在職參與者人數至少是 2020 年 3 月 13 日計劃所覆蓋的在職參與者人數的 80%,則該計劃不會出現部分終止。

針對【寬減法案】第 209 條,國稅局發佈了五個常見問題(英文),以説明澄清在任何計劃年度, 包括從2020年3月13日開始到2021年3月31日結束的期間,如何確定部分終止的情況。

計劃終止時的參與者權利 

在計劃終止時,參與者必須立即得到100%既得(英文)所有累計福利。例如,在401(k)計劃中,這表示雇主的對等及利潤分享供款必須充分成爲既得利益,無論計劃文件的既得時間表為何。 

終止計劃的資產分配 

一般而言,雇主必須在行政作業許可時儘快從終止的計劃分配資產,通常在計劃終止後一年內。受影響的參與者通常可將分配的金額滾存(英文)到另一項合格計劃或IRA (英文)PDF

如果終止的固定收益計劃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所有福利,退休福利保證公司(英文)會在法律設定的限額內保證支付既得的退休福利。 

對於終止的固定供款計劃(例如401(k)、403(b) 或利潤分享),參與者通常會在計劃終止時收到既得帳戶餘額的全數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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