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IRS 的附加颶風艾達救濟:9 月 15 日、10 月 15 日截止日期,密西西比州部分地區的其他日期進一步延長至 1 月 3 日;11 月 1 日的截止日期仍適用於該州其他地區

IR-2021-210,2021 年 10 月 27 日

華盛頓──美國國稅局今天宣布,密西西比州部分地區的颶風艾達的受災戶目前有更多的時間提交各種個人與企業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直到 2022 年 1 月 3 日。

繼上週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 (FEMA)(英文)宣布災難後,IRS 正向該州新指定用於個人或公共援助的地區提供此類擴大救濟。此前,IRS 為整個密西西比州提供了特殊救濟,普遍上將各種納稅申報和納稅截止日期推遲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

目前,擴大救濟適用於阿米特、克萊伯、科派亞、卡溫頓、富蘭克林、喬治亞、漢考克、哈里森、傑克森、傑佛遜、傑佛遜戴維斯、勞倫斯、林肯、珀爾里弗、派克、辛普森、沃爾索爾、韋恩及威爾金森。任何新增到 10 月 22 日 FEMA 聲明中的司法管轄區,將自動獲得 IRS 擴大救濟。

密西西比州其他地區的受影響納稅人的截止日期仍然是 11 月 1 日。可隨時在 IRS.gov 救災頁面上查閱當前符合條件的地區清單。

新的減免將 2021 年 8 月 28 日開始的各種納稅申報和付款截止日期延期。因此,受影響的個人與企業將必須在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提交申報表並繳納在此期間原應繳納的任何稅款。這表示原提交 2020 年申報表的個人的有效延期為 2021 年 10 月 15 日,現延期為 2022 年 1 月 3 日之前。然而,IRS 指出,由於與這些 2020 年申報表相關的稅款應於 2021 年 5 月 17 日到期,因此這些付款不符合此項減免的條件。

2022 年 1 月 3 日的截止日期也適用於 2021 年 9 月 15 日到期的季度估計所得稅付款,以及通常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到期的季度薪資單與特許權稅申報表。具備原始到期日或延期到期日的企業也有額外的時間,其中包含日曆年的 2020 年延期於 2021 年 9 月 15 日到期的合夥企業和小型企業,以及日曆年的 2020 年延期於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到期的股份公司。也適用於 2020 年延期於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的日曆年免稅組織。

此外,如存款是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之前繳納,對 2021 年 8 月 28 日或之後和 9 月 13 日之前到期的薪資和消費稅存款的罰款將可減輕。

IRS 救災(英文)頁面詳細介紹了符合額外時間條件的其他申報表、付款和與稅務相關的行動。

IRS 自動向在災區有國稅局記錄地址的任何納稅人提供申報和罰款減免。因此,納稅人無需聯絡該機構即可獲得此項減免。然而,如果受影響的納稅人收到來自 IRS 的延遲申報或延遲付款罰款通知,而該通知的原始或延期申報、付款或存款到期日在延期期限內,納稅人應撥打通知上的電話號碼以減輕罰款。

此外,IRS 將與任何居住在災區以外但需要其記錄的納稅人合作,以滿足延期期間存在的最後期限。居住在災區以外的符合減免條件的納稅人須致電866-562-5227聯絡 IRS。這也包括與公認的政府或慈善組織相關聯的援助救援活動的工作人員。

聯邦宣布的災區中遭受未投保或未報銷的災害相關損失的個人和企業,可以選擇在損失發生當年的申報表(在此情況下,通常為明年提交的 2021 年申報表)或上一年(2020 年)的申報表中申報。請務必於任何索賠損失的申報表上寫下 FEMA 聲明編號 - 與較早的救濟相關的 EM-3569 或新救濟的 EM-4626 。詳細資訊請參閱 547 號出版物

稅收減免是聯邦對颶風艾達造成的損害作出的一部分協調反應,並基於 FEMA 對當地的損害進行評估。有關災難恢復的資訊,請訪問 DisasterAssistance.gov(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