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內稅收法典》(IRC)第 45W 條的規定,購買合格的商用清潔能源汽車的企業和免稅組織可獲得最高 40,000 美元的清潔能源汽車稅收抵免。抵免額爲以下兩項中的較小者: 車輛基礎的 15%(如果車輛不是由汽油或柴油驅動,則爲 30%) 車輛的增量成本 對於車輛總重量 (GVWR) 低於 14,000 磅的合格車輛,最高抵免額爲 7,500 美元;對於所有其他車輛,最高抵免額爲 40,000 美元。 誰有資格 企業和免稅組織都有資格獲得此項抵免。您的企業可申請的抵免額數量沒有限制。對於企業來說,抵免額不可退還,因此您獲得的抵免額不能超過您欠的稅款。45W 抵免額可作爲一般企業抵免額結轉。 符合條件的車輛 除了免稅組織投入使用且未租賃的車輛外,車輛必須應用折舊補貼才符合條件。 該車輛還必須: 由IRC 30D(d)(1)(C)(英文)定義的合格製造商生產。請參閱我們的合格製造商索引(英文) 僅供您的業務使用,不得轉售 主要在美國使用 未獲得第 30D 或 45W 條規定的抵免 此外,車輛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根據《清潔空氣法》第二章的規定,被視爲機動車輛,且主要用於公共道路(不包括專門在鐵路上的車輛);或 IRC 4053(8)(英文)中定義的移動機械(包括設計用途不是在公共公路上運輸負載的車輛) 車輛或機械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插電式電動汽車,由電池容量至少爲以下的電動機提供強大推動力: 如果車輛總重量 (GVWR) 低於 14,000磅,則爲 7 千瓦時 如果 GVWR 爲 14,000 磅或以上,則爲 15 千瓦時;或者 符合IRC 30B(b)(3)(A)和(B)(英文)中要求的燃料電池機動車輛。 如何申請抵免額 合夥企業和 S 公司必須提交表8936, 清潔能源汽車抵免(英文)。 所有其他納稅人若唯一抵免來源是合夥企業或 S 公司,則無需填寫 8936 表格。相反,他們可以直接在3800表格, 一般商業抵免 (英文) 第 III 部分的第 1aa 行報告此抵免。 相關 2022 年或之前購買的新電動汽車的抵免額(英文) 二手清潔能源汽車抵免(英文) 清潔能源汽車抵免合格製造商要求(英文) 《2022 年通貨膨脹減少法案》規定的抵免和減免(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