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413 退休計劃的提領轉存

轉存是當您從一個合格的退休計劃的提出現金或其他資產,在60天之內將全部或部份提領再投入另一個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中。這樣的交易不需納稅,除非是從其他類型的計劃或帳戶轉存到Roth IRA,但是必須要在您的聯邦稅報稅表上申報。您沒有轉存的應納稅的分配額必須包括在當年分配的收入中。

不合格的分配額

某些分配額不可以從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中轉存,包括:

  1. 分配額是一系列的付款,基於您的預期壽命或您和您受益人的聯合壽命,或超過十年或更長時間內的付款;
  2. 最低分配額的規定;
  3. 從雇主退休計劃中救助困苦的分配額;
  4. 對超額繳款或超額遞延的糾正性分配,以及歸因於可分配給這些發配額,或對超額年度追加和任何可分配收益的任何收入;
  5. 因貸款在發放時或之後(如違約時)不符合某些要求而被視為分配,除非參與人的應計福利被減少(抵消)以償還貸款;
  6. 雇主有價證券的股息支付; 或
  7. 承保人壽保險的費用。

非應稅金額的轉存

您可以將分發的非應稅部分(例如您的稅後繳款)轉入另一個合格員工計劃或 403(b) 計劃的合格退休計劃,或轉入傳統 IRA Roth IRA。轉賬必須通過直接轉入合格計劃或 403(b) 計劃,該計劃對轉入的應稅和非應稅部分進行單獨核算,或通過轉存至傳統或 Roth IRA 進行。

完成轉存的時間範圍

如果一項計劃向您支付了符合條件的轉存分配額,在收款日的60天內您可將付款轉存到另一個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中。或者,如果您有合格的計劃貸款抵消金額,則您必須等到發生抵消的納税年度的到期日(包括延期)才能完成符合條件的轉存。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出版物575,養老金和年金收入(英文)

如果您錯過了60天的截止期限,您還是可以透過自行認證您有資格豁免60天的規定 (英文) 而完成轉存。詳情請參閱稅務手續指南2016-47(英文)PDF 和2016-46(英文)PDF 。

如果您受到聯邦宣佈的災難或根據 Robert T. Stafford 救災和緊急援助法案提供援助的重大火災的影響,則60天的期限可能會  推遲。此外,如果您從退休計劃中獲取了合格的災難分配並希望償還,通常,您有3年的時間這樣做。

預扣

任何從雇主/付款人贊助的退休計劃分發給您的應納稅分配額必須扣20%強制預扣稅,即使您打算以後進行轉存。如果您確實將它轉存,而且希望延遲整個應納稅部份的稅金,您必須用其它相等於預扣稅的資金加入轉存。請注意,默認預扣稅率對於您的納稅情況而言可能太低。您可以選擇提供付款人 W-4R表,非定期付款和合格的轉存分配的預扣證書(英文),以選擇超過 20% 的預扣。

您也可以選擇直接轉存,亦即要求您的付款人直接轉存分配額到另一個符合條件的退休計劃(包括IRA帳戶)。在直接轉存時,不強制預扣20%的稅。

額外稅款

如果在分發時您還未滿59歲半,任何應納稅而未轉存的部份可能會符合早期分配的條件而需加付10%的稅款,除非有適用的例外情況(英文)。有關例外情況的列表,請參閱主題557主題558。某些來自簡易的IRA的分配額會被多課25%的稅,而不是多付 10% 的稅。有關簡易IRA個人退休帳戶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560號刊物【個人退休帳戶(SEP, SIMPLE, 和合格計劃)】(英文)

更多資訊

有關進一步資訊,請參閱 我是否需要在稅表申報IRA或退休計劃的轉帳或轉存?(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