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當企業的所有權或稅務實體結構變更時那就需要申請新的雇主身份識別號碼 (EIN)。如果您只是更改企業名稱(英文)或地址(英文), 並不需要申請新的雇主身份識別號碼(EIN)。 檢查您的實體類型以查看何時需要新的 EIN。 如果您擁有作為獨資經營者或家庭服務僱主的EIN,該 EIN可於用您在家中接受的護理。請不要申請新的 EIN。 獨資經營業主 (Sole proprietor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需要申請新的EIN: 合并公司。 建立合夥經營企業 宣告破產 買下或繼承一家企業,並採用獨資經營的方式經營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不需要申請新的EIN: 更改企業名稱或營業地點 擁有多家企業 股份公司 (Corporations) (包括免稅機構)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需要申請新的EIN: 收到州務卿核發的新許可證 是一家股份公司的子公司 將公司型態變更為合夥經營或獨資經營企業 合併後成立新的股份公司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不需要申請新的EIN: 更改企業名稱或營業地點 宣告破產 股份公司的一個分部 公司合併後的存續公司 選擇以小型企業股份公司(S corporation)的類別報稅 進行重組,僅變更名號或地點 州級別的轉換, 企業結構維持不變 合夥企業 (Partnership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需要申請新的EIN: 合併公司 接收合夥企業,並改為獨資經營企業 結束一家合夥企業,開始一家新企業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不需要申請新的EIN: 變更名稱或營業地點 宣告破產 依國稅法規第708(b)(1)(B)條 (英文) 結束一家合夥企業後成立新的合夥企業。 在十二個月的期間內,企業的所有權有50%或更高比例的變化(參見依第301.6109-1條財政法規終止合夥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 (LLC)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需要申請新的EIN: 成立新的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並選擇作為股份公司或小型企業股份公司(S corporation) 徵稅 成立新的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並必須申報工商稅或就業稅 成立新的多成員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不需要申請新的EIN: 變更名稱或營業地點。 作為另一個實體的分支或部門申報所得稅,您沒有員工或欠繳工商稅 將合夥企業轉換成歸類為合夥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將您的稅務選擇更改為股份公司或 小型企業股份公司 (S corporation) 成立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不選擇作為股份公司或 小型企業股份公司 (S corporation) 徵稅,並且沒有員工或欠繳工商稅 遺產 (Estate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需要申請新的EIN: 以來自遺產的資金成立信託(不只是遺產的延續) 業主身故後企業持續經營的遺產代理人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不需要申請新的EIN: 管理人,個人代理人或執行人變更姓名或地址 信託 (Trust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需要申請新的EIN: 擁有許多信託, 並且信託的授與人或設立人是同一個人 信託變更為遺產 把生存期信託或生前信託變更為遺囑信託 將財產分配到剩餘遺產信託後終止生存期信託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您不需要申請新的EIN: 變更受託人 變更授與人或受益人的姓名或地址 相關資訊 獲取僱主識別號碼 (EIN) 企業名稱變更(英文) 第 1635 號刊物, 僱主身份識別號碼(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