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再需要您的僱主身份識別號碼 (EIN) ,國稅局無法取消您的EIN,但我們可以停止使用它。
一旦我們將EIN指派給一個企業實體後,它就成為該實體的永久聯邦納稅人識別號碼。
停止使用您的EIN
請寄信給我們,其中包括實體的EIN、完整法定名稱、企業地址、如果可能,獲得EIN時的EIN指派通知以及關閉帳戶的理由。請寄到下列地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MS 6055
Kansas City, MO 64108
或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MS 6273
Ogden, UT 84201
在我們停用您的 EIN 之前請提交納稅申報表
如果您已繳納稅款、繳欠企業稅或收到提交企業納稅申報表的通知,您必須提交所有尚未提交的納稅申報表和支付應付的稅金,才能停用您的 EIN。請參閱關閉企業。
免稅組織
如果您的免稅組織具有以下情況,則無法停用EIN:
- 申請了稅收豁免
- 被集團裁決所涵蓋
- 提交了稅務資料申報表
如果您要停用EIN ,請連同以下資料寄信給我們:
- 實體的EIN、完整法定名稱和地址
- 如果可能, 獲得EIN時的EIN指派通知
- 停用EIN的理由
郵寄地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ATTN:EO Entity
Mail Stop 6273
Ogden, UT 84201
您也可以傳真到 855-214-7520。
如果您的免稅組織不符合上述標準,請查閱 終止免稅組織 (英文)或致電877-829-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