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車輛抵免銷售商或經銷商要求

新型清潔車輛的銷售商和二手清潔車輛的經銷商必須滿足這些車輛的報告要求,才有資格獲得國稅法規30D 和 25E 下的抵免。

誰有資格

有資格獲得國稅局30D 下新的清潔車輛抵免的車輛銷售商必須在出售時向買方以及國稅局提供報告,以確保這些車輛有資格獲得國稅局30D 下的抵免。這包括直接向客戶銷售的製造商。

銷售符合國稅局25E 規定的二手車(舊的)抵免的車輛的經銷商必須在銷售時向買方以及國稅局提供報告,以確保這些車輛有資格獲得國稅局25E 規定的抵免。經銷商是指獲得州、哥倫比亞特區、印第安部落政府或任何阿拉斯加原住民公司許可銷售車輛的人。

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的電動車 (EV) 和燃料電池汽車 (FCV) 包括:

報告所需資訊

為了使買方獲得稅收抵免,銷售商和經銷商必須在銷售時向買方和國稅局報告清潔車輛抵免資訊。

向國稅局報告 2024 年及以後的資訊

對於 2024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投入使用的符合條件的清潔車輛,您必須在銷售之日起 3 個日曆日內透過國稅局能源抵免在線提交所有報告。您還必須在提交之日起 3 個日曆日內向買方提供已接受的銷售商報告的副本,該報告已提交至國稅局能源抵免在線。

由於能源抵免在線使用製造商提供的車輛識別號碼 (VIN) 即時確認車輛的資格,因此我們強烈建議在最終銷售之前以及買家將車輛投入使用時進行提交。但是,您可以在銷售後 3 個日曆日內向國稅局能源抵免在線提交賣家報告。

報告的第一步是將您的企業註冊為國稅局能源抵免的汽車銷售商或經銷商。

註冊您的企業以獲得清潔車輛抵免(英文)

向國稅局報告 2023 年資訊

稅務手續指南2022-42,第 6.03 節規定,銷售商必須在日曆年結束後十五天內(即 2024 年 1 月 15 日)提交報告。國稅局將銷售商必須提供這些報告的截止日期延長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因此,對於 2023 日曆年投入使用的車輛,您必須在2024 年 2 月 15 日之前向國稅局提交有關合格清潔車輛銷售的所需資訊。

  • 提交您提供給符合資格的買家的銷售商報告的副本。。有關向國稅局傳真報告的指南,請參閱下文。
  • 國稅局提對於交這些資料的首選格式是 Excel 電子表格,其中包含銷售商或經銷商在 2023 年準備的所有銷售商報告中的所有必需資料。
  • 銷售商或經銷商也可以提交表格 15400 的個人銷售商報告副本或包含銷售商/經銷商在 2023 日曆年使用的所有必需資料的同等表格。在向買家提供所需銷售商報告時, 使用表格15400 的合理替代方案的銷售商和經銷商不需要以15400表格的格式來提供資訊。

若要寄送 2023 年銷售時間報告,請直接傳真至 855-755-7437。 (您必須透過能源抵免線上網站(英文) 提交 2024 年或以後銷售的銷售時間報告。)

傳真封面應包括以下:

  • Subject: 2023 Clean Vehicle Time-of-Sale Report(s) (主題:2023 年清潔車輛銷售時間報告)
  • Sender's name, title, phone number, address (寄件者姓名、職位、電話號碼、地址)
  • Date(日期)
  • Number of pages faxed (including cover sheet) (傳真頁數(含封面頁))

請勿在封面上包含敏感訊息,例如雇主身分識別號碼或社會安全號碼。

向買家報告訊息

對於 2024 年或之後投入使用的車輛,向買家提供提交給國稅局能源抵免在線的銷售商報告副本以及國稅局接受提交的確認書即可滿足您的報告義務。

對於 2023 年投入使用的車輛,您需要在銷售時向買家提供以下資訊:

  • 銷售商/經銷商名稱及納稅人報稅識別號碼
  • 買家姓名和納稅人報稅識別號碼
  • 國稅法規30D(新車)或 國稅法規25E(舊車)允許的最高抵免
  • 車輛識別號碼 (VIN),除非車輛未被分配一個
  • 電池容量
  • 銷售日期
  • 銷售價格
  • 對於新車,驗證買家是原始用戶

每份報告必須包含一份由具有約束力的企業代表簽署的準確性聲明。聲明必須如下:"Under penalties of perjury, I declare that I have examined this report submitted to the IRS pursuant to Revenue Procedure 2022-42 by [insert name of Seller], and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and belief I certify that this report is true, correct, and complete." (根據偽證罪處罰規定,我聲明我已審查了 [寫入賣方姓名] 根據稅務手續指南2022-42 年提交給國稅局的這份報告,並據我所知和所信,我證明:這份報告真實、正確、完整。)

在稅務手續指南2022-42中查找更多詳細信息,清潔車輛、舊的清潔車輛和商用清潔車輛的合格製造商向國稅局提交資訊;清潔車輛和舊的清潔車輛銷售商向國稅局提交資訊 (英文) 和稅務手續指南2023-33,納稅人向合格實體轉讓第 30D 和 25E 章節下的抵免以及對合格製造商和銷售商的更新要求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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