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311 委託書資訊

您有權聘請您選擇的授權代表代表您與IRS交涉聯邦稅務事宜。請參閱 IRC § 7803(a)(3)(I)。您還有權被告知,如果您無力聘請代表,您可能有資格從低收入納稅者服務處獲得幫助。請參閱 主題 101。您可以選擇在IRS代表自己,也可以授權他人代表您。如果您選擇讓某人代表您,您的代表必須經授權能夠與國稅局交涉的人員。您選擇的個人不需要是律師,因為除了律師之外,還有其他類別的個人被授權能夠與國稅局交涉。

如果您選擇讓他人代表自己,您的代表必須經授權能夠與國稅局交涉的人員。如果您希望授權給某個人代表您與國稅局交涉,請提交一份委託書。您可以使用《表格 2848 - 委託書和代理人聲明》(英文)用於此用途。您在《表格 2848》上的簽名將允許指名的個人或多位個人在國稅局面前代表您並接收您在《表格 2848》中規定的事宜及稅收年度的稅務資訊。通常,當您提交一份《表格 2848》時,該表格會納入國稅局的中央授權檔案(CAF)中。CAF 能讓沒有權限存取您的委託書原件的國稅局人員判定您是否已授權某人來代表您。聯合申報的納稅人必須分別提交《表格 2848》,才能將各自的委託書納入在 CAF 中。

您務必正確填寫《表格 2848》,簽名並註明日期,以防止CAF 單位拒絕。

如果您允許某個人員代收您的稅務資料,但不希望此人員在國稅局前代表您,請詳閱主題 312 的資訊。

如希望獲取更多資訊,請查閱【表格 2848 的說明】(英文)【第 947 號刊物 - 在IRS前執業和委託書】1 號刊物,【您作為納稅人的權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