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教堂和某些教堂相关组织外,大部分免税组织都需要向国税局申报年度税务资料申报表或通知。 连续三年未申报的组织将自动失去免税资格。自动撤销在第三年度税表或通知的原始申报到期日生效。(国税法规第 6033(j)节) 自动撤销免税单 国税局公布因未能连续三年申报所需的表 990、990-EZ、990-PF 或表 990-N(电子明信片)而自动撤销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英文)。 该名单提供名称、雇主身份识别号码 (EIN)、组织类型、以及最近提供给国税局的所知组织地址、撤销生效日期和组织添加入名单的日期。对于已申请并获得恢复的组织,名单将列出恢复日期。国税局每月更新名单。 自动撤销免税单(英文) 失去免税资格生效 若组织免税资格被自动撤销,将不再豁免联邦所得税。因此,该等组织需要申报以下任意一项联邦收入所得税表并支付相关所得税: 表 1120,美国小型企业股份公司所得税表(英文)PDF,截止日期为组织 税年(英文)结束后第 3 个月的第 15 日 表 1041,美国资产和信托所得税表(英文)PDF,截止日期为组织 税年结束后第 4 个月的第 15 日 被自动取消的组织不再符合接收可扣税捐款资格并将从免税组织累积清单刊物 78 (英文)中删除。国税局还会发送一封信函通知撤销组织。 捐款人可以扣除在组织名称出现在自动取消列表前的捐款。失去免税资格的组织还需遵守州和地方法规。 恢复免税资格 法律禁止国税局撤销适当的自动撤销,也没有规定上诉程序。自动撤销的组织必须申请恢复其状态,即使该组织最初不需要提交豁免申请。 有四种(英文)恢复方式。 如果国税局确定该组织符合免税资格要求,将发出一份新的决定书。国税局还将在下一次更新的豁免组织检索工具(刊物 78 数据库)以及国税局企业总档案(BMF)摘录中说明该组织有资格获得可扣税捐款。捐款人等人士可以依赖截至所述生效日的最新国税局决定书,以及更新的豁免组织检索工具和 BMF 摘录列示信息做出决定。 附加信息 自动撤销基本信息(英文) 自动撤销后果(英文) 您认为您的组织被错误撤销了(英文) 如何恢复您的免税资格(英文) 恢复申请常见问答(英文) 豁免集团分支机构(英文) 对债券收回计划的影响(英文) 州和联邦信用合作社信息(英文) 教会、综合辅助会、教会会议和协会(英文) 可打印版税表 - 自动撤销免税资格(英文)PDF www.StayExempt.irs.gov(英文) - 慈善机构互动培训 慈善机构和非盈利机构主题 A-Z 索引 (英文) 教育资源和指南 (英文) 刊物 (英文) 查税流程 (英文) 联系方式 (英文) 关于我们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