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教堂和某些教堂相關組織外,大多數免稅組織都需要向國稅局 (IRS) 提交年度稅務資料申報表或通知。 連續三年不提交的組織將自動失去其免稅身份。自動撤銷在第三次年度報稅或通知的原始提交截止日期生效。(國稅法規 (IRC) 的第 6033(j) 條) 自動撤銷免稅清單 國稅局 (IRS) 發佈了免稅身份因連續三年未提交所需表格 990、990-EZ、990-PF 或表格 990-N (電子明信片) 而被自動撤銷的組織清單 (英文)。 該清單列出了姓名、僱主身份識別號碼 (EIN)、組織類型、組織提供給國稅局 (IRS) 的上一個已知地址、有效撤銷日期及組織被加入清單的日期。對於申請和接受恢復的組織,該清單列出了恢復日期。國稅局 (IRS) 將每月更新該清單。 自動撤銷免稅清單 (英文) 失去免稅身份的影響 如果組織的免稅身份被自動撤銷,則不能再免除聯邦所得稅。因此,可能需要提交以下聯邦所得稅報稅表之一並支付適用的所得稅: 1120 表格,美國公司所得稅報稅表 (英文)PDF,組織稅務年度 (英文)結束後第 3 個月 15 日前截止 1041 表格,美國遺產和信託的所得稅報稅表 (英文)PDF,組織稅務年度 (英文)結束後第 4 個月 15 日前截止 自動撤銷組織沒有資格獲得可扣稅供款,並將從免稅組織累積清單,出版物 78 (英文) 移除。國稅局 (IRS) 還將寄送一封信,通知組織撤銷情況。 在組織的名稱出現在自動撤銷清單上之前,捐助者可以扣除供款。州和地方法律也可能影響失去其免稅身份的組織。 恢復免稅身份 法律禁止國稅局 (IRS) 復原適當的自動撤銷並且沒有規定上訴程序。自動撤銷的組織必須申請恢復其身份,即使組織最初不需要提交免稅申請。 有四種恢復 (英文)方式。 如果國稅局 (IRS) 確定組織符合免稅身份要求,其將發佈一封新的決定信。國稅局 (IRS) 還將在下次更新的豁免機構選擇查看 (出版物 78 資料庫) 中包括恢復的組織,並在國稅局 (IRS) 商業主檔案 (BMF) 摘錄中指明,組織有資格接受可扣稅供款。捐助者和其他人可能依賴其所述生效日期的新國稅局 (IRS) 決定信以及更新的豁免機構選擇查看和 BMF 摘錄清單。 更多資訊 自動撤銷的基礎知識 (英文) 自動撤銷的後果 (英文) 您認為您的組織被錯誤撤銷 (英文) 如何恢復您的免稅身份 (英文) 申請恢復常見問題 (英文) 集體免稅下屬 (英文) 對債券和退休計劃的影響 (英文) 州和聯邦信用合作社須知 (英文) 教堂、綜合輔助設施以及教堂的公約和協會 (英文) 可印刷資料單張 - 自動撤銷免稅身份 (英文)PDF https://www.StayExempt.irs.gov (英文) - 針對慈善機構的互動培訓 慈善機構及非營利機構主題 A-Z 索引 (英文) 教育資源和指導 (英文) 刊物 (英文) 查稅程序 (英文) 聯絡我們 (英文) 關於我們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