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國稅局的開展稅務評估和發起徵收的查稅和徵收部門, 獨立上訴辦公室(上訴部門)是一個另為獨立的組織。我們的使命是解決稅務爭議:
- 無需訴訟
- 在對政府和您雙方都公平公正的基礎上, 以及
- 以增強自願合规的方式, 並提高您對國稅局誠信和效率的信心。
獨立性和公正性是我們最重要的核心價值, 因為我們的獨立性保障了我們做出客觀公正的決定的能力。
我們維護我們稅務系統的公平性。 您在法院開庭前無需要求上訴, 但上訴程式不那麼正式, 成本較低, 也不受制於複雜的證據或程序規則約束。 此外, 您不會因為上訴而放棄了上法庭的權利。
我們還通過我們的調解計劃提供服務。這些計畫旨在審計或征收流程的最早階段幫助您解決您的爭議。
“單方面”對您意味著什麼
在司法程式中, "單方面 "一詞是指僅代表一方或從一方收到的片面或偏見觀點。 在國稅局內部, 單方面溝通是指上訴部門員工與國稅局其他職能部門的雇員之間的溝通, 而您或您的代表沒有機會參與溝通。 為了加強我們的獨立性, 某些單方面溝通是被禁止的。 有關禁止單方面溝通的其他指導, 請參閱稅務手續指南 2012-18 (英文) 。
關於上訴的其他資訊
- 如果您與國稅局有爭議, 並考慮對他們的決定提出上訴, 請參閱考慮上訴, 以瞭解上訴是否適合您。
- 如果您決定申請上訴, 請前往要求上訴, 瞭解更多關於上訴程序的資訊。
- 有關我們政策的資訊, 請參閱概况介绍 -國稅局獨立上訴辦公室 (英文) PDF 和相關常見問題(英文) PDF问答。
- 有關上訴部門結構的資訊, 請參閱上訴概覽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