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業餘愛好和事業之間的區別

FS-2022-38,2022 年 10 月

大多數人從事業餘愛好是為了個人享受,而不是為了賺錢。然而,有時候,愛好和事業之間的界限並不明確。人們在做出判斷時應該考慮幾個不同的因素,IRS 提供了資源以提供幫助。

IRS.gov 上提供了下列資訊,以幫助納稅人判斷他們的愛好是否符合事業的資格:

需要思考的重要問題

該活動是否像事業一樣進行?

  • 納稅人是否保留完整準確的帳簿和記錄?
  • 納稅人是否以與類似盈利活動相同的方式開展活動?

納稅人是否會改變經營方式以提高盈利能力?

  • 納稅人是否為該活動做廣告或推廣?
  • 納稅人是否努力確保獲取活動所需的供應商或產品?

納稅人或其顧問在該活動中的專業知識是什麼?

  • 納稅人或其顧問是否透過深入研究其公認的商業、經濟和科學實踐來為該活動做好準備?
  • 納稅人在開展活動時是否遵循公認的商業實踐或專家的建議?

該活動是否是納稅人的主要收入來源?

  • 納稅人是否將大部分個人時間和精力花在活動上,特別是當活動不具備個人或娛樂層面時?
  • 納稅人是全職還是兼職從事這項活動?
  • 納稅人是否僱用有能力和資格的人員來執行該活動?

納稅人是否獲利或預期獲利?

  • 納稅人過去是否從事過類似活動並將其從無利可圖的企業轉變為盈利企業?
  • 納稅人是否打算從活動中使用的資產(例如土地)的價值增值中獲利?

該活動在部分年份是否能獲利?

  • 納稅人是否偶爾從活動中獲得少量利潤,但被他們進行的大量投資所抵消或蒙受巨大損失?
  • 納稅人是否從該活動中獲得了可觀的利潤?
  • 該活動能否在高度投機的企業中獲得可觀的最終利潤?

該活動的任何損失是否超出納稅人的控制範圍,或者在其事業類型的啟動階段屬於正常情形?

  • 納稅人的虧損是否會持續發生,至超過使他們的活動進入盈利狀態所必需的時期?
  • 納稅人的損失是否是由於他們無法控制的事情造成的,例如乾旱、疾病、火災、盜竊、氣候損害或低迷的市場?
  • 納稅人是否有一系列盈利的年份?

該活動是否包含個人樂趣或娛樂元素?

  • 納稅人是否有從事某項活動的個人動機,尤其是涉及娛樂或個人元素的活動?
  • 該活動除了利潤之外是否缺乏吸引力?

申領獲利和損失

如果納稅人未試圖透過他們的愛好、事業或投資活動獲利,他們就不能使用活動的損失來抵消其他收入。非營利性損失限額適用於個人、合夥企業、不動產、信託和 S 型企業。它不適用於 S 型企業以外的企業。

如果納稅人從一項無意獲利的活動中獲得了收入,他們必須在附件 1(表格 1040)(英文) PDF 第 8 行中申報獲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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