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子女稅務抵免額資格的納稅人應查閱其他被撫養人抵免額的內容

2021 年 9 月 29 日,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1-144 版

其他被撫養人抵免額(英文)是可供無法申領子女稅務抵免額的納稅人但具備資格的被撫養人的稅務抵免額。每位滿足特定條件的被撫養人的最大抵免額為500 美元。這包含:

  • 17 歲或以上的被撫養人。
  • 擁有個人納稅識別號碼的被撫養人。
  • 由納稅人撫養的被撫養雙親或其他符合資格的親戚。
  • 與納稅人同居但與納稅人沒有血緣關係的被撫養人。

當納稅人的收入超過 200,000 美元,抵免額就會開始減少。夫妻聯合申報超過 400,000 美元就會開始減少。

如符合下列事項,納稅人即可申領此抵免額:

  • 納稅人在納稅申報表上將此人申領為 被撫養人(英文)
  • 他們無法使用被撫養人申領子女稅務抵免額或其他子女稅務抵免額。
  • 被撫養人是美國公民、國民或外籍居民。

除了子女及被撫養人撫養抵免額(英文)以及收入所得稅抵免額外,納稅人可以為其它被撫養人申領抵免額。

納稅人可以使用8812表的說明(英文)PDF 來幫助判定他們是否能為其他被撫養人申領抵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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