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通常不能在ー年之内扣除您購買、生產或改進和投入使用的用來從事貿易、商業或投資等用途資産的全部成本,如果該資産屬於資本開支。伹是您通常必須用折舊的方式處理。折舊就是將資産的成本分數年收回。您每年扣除一部分成本,直至收回所有成本位置。 您也可依據税法第179條的規定,將收回達到某些美元限額和門檻根據房產成本的全部或部份合格房產成本。您在合格房產投入使用的當年扣除税法第179條費用。將您合乎法律規定而又在該年度適用於商業用途的資産,在ー年之内有限度的收回全部或部份的成本。對於2017納稅年度以後開始投入使用的物業,您可以根據第179條選擇將合格不動產視為合格財產。合格不動產是税法第168(e)6)條所述的合格改進財產,以下是對非住宅房地產進行的改進,並在該非住宅房地產首次投入使用之日起投入使用:屋頂;供暖,通風和空調物業;消防和報警系統;和安全系統。 對於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之後購買並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入使用的某些新的和使用過的合格財產,您也可以在您將財產投入使用的第一年享受 100% 的特殊折舊免税額。對於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入使用的財產,特殊折舊免税為 80%。在允許的第179條扣除之後以及允許任何其他折舊之前,該補貼是在此之後進行的。 列出的財產(包括汽車)的折舊也有特殊規則和限制。2017年以後投入使用的電腦及相關的電腦周邊設備不包括在列出的財產中。有關更多的資訊,請參閲946號刊物【如何折舊資產】(Publication 946, How to Depreciate Property (英文))。 折舊或不折舊 您可折舊資産的種類包括機器、設備、建築、交通工具以及傢倶。您將無法折舊個人使用的資産。如果您使用該資産,如車輛是同時可用於商業、投資或個人的目的,那麼只有用於商業或投資的部份可以折舊。土地成本永遠不能折舊,不過建築物和某些土地改良則可能可以。 您在進行折舊資産時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測試: 它必須是屬於您個人擁有的資産。 它必須是使用於商業或投資用途的資産。 它必須是可以決定使用年限的資産。 它必須是可以使用一年以上的資産。 它必須不屬於異常産業。異常資産(請參考946號刊物【如何折舊資産】(Publication 946, How to Depreciate Property) (英文))包括某些無形資産、某種長期利益的資産以及在同一年内使用又報廢的資産。 ACRS或MACRS 通常對於在1987年前使用而又折舊的資産,您必須採取『加速收回成本制度』(ACRS) 或過去使用過的相同方式折舊。至於在1986年後使用的資産,您通常必須採取『調整加速收回成本制度』(MACRS)的方式折舊。 額外資源 534號刊物【在l987年以前使用的資産】(Publication 534, Depreciating Property Placed in Service Before 1987 (英文)), 527號刊物【住家出租資産,包括渡假屋的租賃】(Publication 527, Residential Rental Property (Including Rental of Vacation Homes) (英文)), 463號刊物【旅行、應酬、禮品和車輛開支】(Publication 463, Travel, Entertainment, Gift, and Car Expenses (英文)), 587號刊物【用於商業的住家(包括托兒所提供商的使用)】(Publication 587, Business Use of Your Home (Including Use by Daycare Providers) (英文)),以及 225號刊物【農民税務指南】(Publication 225, Farmer's Tax Guide (英文)) IRB 2020-48 (請參閱稅務手續指南 2020-50)(英文)PDF 財政部監管條例第1.168(k)-2節,2017年9月27日之後獲得並投入使用的財產的第一年額外折舊扣除(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