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稅局發布最終規定,其他指導對新合格營業收入扣除; 安全港啟用許多租賃房地產業主要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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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2019-04, 2019年1月18日
華盛頓 - 今天財政部和國稅局發布了最終法規和三個相關的指導,實施新的合格營業收入(QBI)扣除(第199A節扣除)。
新的QBI扣除,由2017年減稅和就業法(TCJA)創建,允許獨資企業,合夥企業,S公司,信託或遺產的許多業主扣除他們高達20%的合格營業收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還可以扣除他們高達20%的合格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股息和上市合夥企業收入。
QBI扣除在2017年12月31日之後的納稅年度提供,意思是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將能夠在2018年的1040表格上首次申請。
今天發布的指導包括:
• 一套 regulationsPDF,最終確定去年夏天發布的法規,一套新的擬議法規 proposed regulationsPDF  (擬議法規)(全英文),為QBI扣除的若干方面提供指導,包括受監管投資公司收到的合格REIT股息。
• revenue procedurePDF,為QBI扣除目的確定W-2工資提供指導。
• 關於為某些房地產企業提供安全港的擬議收入程序的通知 noticePDF,可視為QBI扣除目的的一個貿易或業務。
擬議的收入程序,包含在通知2019-07號中,允許直接或通過無視實體擁有租賃房地產的個人和實體,如果符合某些要求,則出於QBI扣除的目的將租賃房地產企業視為一個貿易或業務。納稅人可以依賴這個安全港直到發布最終收入程序。
QBI扣除通常適用於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以2018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15,000美元或以下的聯合申報表,和為157,500美元的其他申報人。收入高於這些水平的人,仍有資格獲得扣除但受限制,例如貿易或商業類型,獲得支付的W-2工資金額由貿易或業務中和在獲得合格財產後立即進行未經調整的基礎的工資。這些限制在最終法規中有詳盡描述。
QBI扣除不適用於工資收入或股份公司(C Corporation)賺取的營業收入。
有關此扣除的詳細信息,包括常見問題的答案以及其他TCJA規定信息,請參閱 IRS.gov/taxreform  (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