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身份識別號碼 (EIN)

EIN 是企業、免稅組織和其他實體的聯邦稅身份識別號碼。

您可以在幾分鐘內直接從國稅局免費獲得 EIN線上申請

在此頁面上

誰需要 EIN

在您申請之前

申請 EIN 的方法

誰是負責方

何時可以使用 EIN

什麼時候獲得新的 EIN

當您不再需要 EIN

遺失或忘記了 EIN

多個 EIN 或實體

您沒有申請的 EIN

退休信託 EIN 不能作用

誰需要 EIN

如果您有以下的情況,則需要 EIN:

  • 有僱员
  • 需繳納就業稅、工商稅、酒精稅、菸草稅和槍枝稅
  • 有從支付給非稅法定義居民的收入中預扣稅款,工資除外

如果您不需要EIN用於聯邦稅務,您仍然可以出於銀行或州稅目的而申請一個EINEIN 不適用於其他活動,例如州稅收抵押權拍賣、銷售或彩票。

還有, 您需要一個 EIN 才能營運以下任何實體:

更多資訊請參閱了解你的 EIN,第 1635 號刊物 (英文) PDF

在您申請之前

首先組成您的實體:如果您要組成法人實體(有限責任公司、合夥經營、股份公司),則在申請EIN之前,必須透過所在州註冊您的實體。這包括免稅組織。

免稅組織:在您的組織合法成立之前,請勿申請 EIN。如果連續 3 年未提交所需的申報表或通知(英文),則大多數組織(請參閱例外情況)(英文)的免稅身分將自動撤銷。

政治組織必須在成立後的24小時內提交 8871表格,第527條身分的政治組織通知(英文),並且在此之前不免稅。您必須有 EIN 才能提交 8871 表格。

申請 EIN 的方法

如果您的主要營業地點在美國,則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取得EIN

國外 EIN 申請者

如果您主要的營業地點在美國境外,則可以在美國東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6點至晚上11點致電267-941-1099申請EIN,或透過以下方式提交 SS-4表格(英文)

  • 郵寄至國稅局,收件人:EIN Operation, Cincinnati, OH 45999。
  • 傳真 855-215-1627(美國境內)或 304-707-9471(美國境外)。

無論是在線上或透過電話、郵件或傳真,您每天只能申請 1個 EIN

誰是責任方

EIN申請中,您必須指定該實體及其資產的負責人,即責任方。申請通常必須包括責任方的:

  • 姓名
  • 社會安全號碼、個人納稅識別號碼或僱主身份識別號碼(適用於實體)
  • 簽字

被提名人無權申請EIN。申請EIN的被提名人會使該實體的資訊和隱私受到威脅。

何時可以使用 EIN

您可以立即使用您的 EIN 來滿足大部分企業業務需求。例如,當您:

  • 開設銀行帳戶
  • 申請企業執照
  • 以郵寄方式提交報稅表

等待最多 2 週即可:

如果您在等待 EIN

如果您的報稅表已到期,但您尚未收到EIN,請在填寫號碼的空白處寫上 “已申請” 和申請日期。

如果您的稅金存款到期,請將付款和941表格一起發出,並列出您申請EIN的日期、稅務類型和納稅期間。

何時獲得新的 EIN

通常,當您變更實體的所有權或結構時,您需要一個新的EIN

您無需新的 EIN 即可更改您的企業名稱(英文)、地址或責任方。

詳細了解何時獲得新的 EIN

當您不再需要 EIN

如果您不再需要您的 EIN,我們無法將其取消,但我們可以將其停用

若要尋找遺失的 EIN,請嘗試以下步驟:

  • 在您申請 EIN 時我們發出的通知中查找
  • 聯絡擁有您的企業帳戶的銀行
  • 向您申請州或地方許可證的機構查詢
  • 查看過去的企業報稅表

如果您仍然找不到,請在東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7點至晚上7點致電 800-829-4933 給我們。如果您獲得授權接收,我們將驗證您的身分並透過電話提供該號碼。

一個企業實體應該只有一個 EIN

如果您有多個 EIN 而不確定要使用哪一個,請撥打企業和專業稅熱線 800-829-4933TTY 800-829-4933),我們會告訴您使用哪個號碼。

如果您接手了其他僱主的企業,請使用自己的EIN申報和存入就業稅。不要使用前雇主的 EIN。更多資訊請參閱E號通告,僱主稅務指南,第15號刊物(英文)

如果您的退休信託EIN已停用,則可以重新設立。

向我們發送:有問題的EIN、信託名稱、擔保人或受託人的地址和聯絡資訊。以下列方式之一發送訊息:

  • 傳真至 855-214-7520
  • 郵寄至國稅局,收件人: EP Entity, M/S 6273, Ogden, UT 84201
  • 交給國稅局,1973 N Rulon White Blvd., Attn. EP Entity, M/S 6273, Ogden, UT 84404相關

必要時向美國金融罪行加強執法網絡 (FinCEN) 舉報受益所有人

您可能需要向美國財政部FinCEN舉報有關您的受益所有人的某些資訊。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在美國創建或註冊開展業務的某些類型的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類似實體必須向FinCEN 舉報有關其受益所有人(最終擁有或控制公司的人員)的資訊。

如果您是一家需要舉報的公司,則初始受益所有權資訊舉報是基於您的公司收到其創建或註冊生效的實際通知的日期,或者在國務卿或類似辦公室首次發布其創建或註冊的公告之後。以較早者為準。

您可以在 FinCEN(英文) 的網站上找到諸如我的公司是否需要向FinCEN 舉報受益所有權資訊誰是受益所有人以及我何時需要舉報公司的受益所有權資訊等問題。

FinCEN 的受益所有權資訊頁面提供:

請聯絡 FinCEN(英文) 以了解更多資訊和問題。 國稅局無法回答 FinCEN 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