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非雇員有三種:直銷人員、持照房地產中介和某些伴護人。在以下情況中,直銷人員和持照房地產中介在所有聯邦稅收中均視作個體經營者,包括所得稅與就業稅:

  • 直銷人員和房地產中介的絕大部分服務所得直接與銷售或其他產出有關,而非與工作時長掛鉤,並且
  • 其依照書面合同履行服務,但其在聯邦稅收中不會視作雇員。

並非伴護安置服務雇員的伴護人在所有聯邦稅收中一般視作個體經營者。

如需更多信息,請參閱第15-A號刊物《雇主附加稅務指南》(英文)中的法定雇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