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權利法案》 3:不支付超過正確稅額的權利

《納稅人權利法案》(TBOR)奠定了納稅人與國稅局往來時享有十項基本權利的基石。國稅局希望每個納稅人在需要與國稅局一起處理個人稅務問題時都知道這些權利。國稅局繼續公開地向納稅人強調這些權利;國稅局同時也經常提醒並要求員工了解這些納稅人權利,並且在與納稅人的所有往來時都要自始至终地加以運用。

國稅局的《出版物 1 - 納稅人的權利》中說明了全部的納稅人權利。

其包括不支付超過正確稅額的權利

納稅人有權僅繳納依法應繳的稅額,包括利息和罰款,並要求國稅局準確征收所有稅款。

了解您的權利:

  • 如果您認為自己已超額繳納稅款,可以要求退款,但是,您必須在特定的時間範圍內提交退款申請。更多資訊,請參閱《出版物 556 - 針對退稅款、申訴權利和退稅款申領的審查》(英文)
  • 如果您認為收到的通知或賬單有錯誤,請在給予的期限內向給您發通知或賬單的國稅局辦公室寫信。您應該提供任何可以幫助國稅局糾正錯誤的記錄影本。此外,您可以撥打通知或賬單上所列出的號碼,以尋求幫助。如果您的資料正確,國稅局將會對您的帳戶進行必要的調整並發給您更正通知。
  • 如果您在寄出納稅申報單之後才發現錯誤,您可能需要修正已申報的納稅申報單。如果您的報稅身份、收入、扣減額或抵免優惠不正確或有改變,您需要重新申報一份更正的納稅申報單。但是,國稅局稅可能會在納稅申報單上更正數學上或文書上的錯誤,並接受漏附某些必要的表格或附件的納稅申報單。在這些情況下,您無需更改您的納稅申報單。如果您不同意國稅局的調整,則必須在 60 天內要求國稅局撤銷變更。必要時,此限期可保障您在繳納稅款之前在法庭對提議的稅額調整提出異議的權利。 
  • 如果國稅局在法律允許的時間範圍之後徵稅,或者,如果該類徵稅屬於錯誤或違法的徵稅,您可以要求國稅局將超出依法應繳稅額的部分移除。
  • 如果不合理的錯誤或延遲由國稅局導致,您可以要求國稅局從您的帳戶中移除利息。例如,如果國稅局延遲發出法定的欠稅通知,並且該類延遲由於指派的員工因參加培訓而離開數月,且在此期間產生了利息,國稅局可減免與延遲相關的利息。
  • 如果您認為自己並沒有欠繳全部或部分的稅務債務,您可以提交一份折中付稅提議(OIC),要求國稅局接受少於您全部稅務債務的金額。請使用《表格 656-L - 折中付稅提議》PDF提交申請。

如果您簽訂付款計畫,亦稱為「分期付款協議」,國稅局必須向您發送年度報表,該報表為您提供余額和付款的記錄。

如要了解 TBOR 的更多相關資訊以及其對您的意義,請瀏覽納稅人辯護服務處網站(英文)

透過提供重要出版物的多種語言版本,國稅局希望能讓更多的美國人知道和了解他們在稅法中享有的權利。國稅局還會使用其他語言來提供更多的稅務資訊。詳情請參閱國稅局網站 IRS.gov 頁面底部的「語言」選單。

國稅局還致力於保護納稅人的公民權利。國稅局絕不允許基於年齡、膚色、殘疾、種族、報復、國籍、英語水準、宗教、性別、性取向或父母身份的歧視。這涵蓋任何與國稅局員工以及社區站點的員工或志願者有接觸的活動。

如果納稅人遭遇歧視,納稅人可以向國稅局民權部門發送書面投訴(英文)PDF

其他國稅局資源

国税局 (IRS) 1 号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