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收入須課稅且必須申報

FS-2022-37,2022 年 10 月

在餐館、沙龍、飯店和類似行業工作的人經常因為他們提供的客戶服務而收到小費。小費可以是應稅收入,但對於在這些領域工作的人而言,瞭解涉及小費的重要細節非常重要。

什麼是小費? 

小費是客戶支付給僱員的非強制性現金或非現金款項。

  • 現金小費包括:直接從客戶那裡收到的小費、僱主分發給僱員的電子支付小費,以及根據任何小費共享約定從其他僱員那裡收到的小費。所有現金小費都必須向僱主申報。
  • 非現金小費是指以除現金以外的任何其他媒介收到的有價小費,例如:門票、通行證或客戶給僱員的其他物品或商品。非現金小費不向僱主申報。

一共有四項因素決定款項是否符合小費資格。一般而言,四項都必須適用:

  • 客戶在非強迫的情況下支付款項;
  • 客戶必須擁有不受限制的權利來決定金額;
  • 款項無須經過協商或由僱主政策決定;以及
  • 一般情況下,客戶有權決定由誰接受款項。

直接和間接小費

當僱員直接從客戶那裡收到小費時,即使它是小費池的一部分,也是產生直接小費。直接小費的僱員包括服務生、女服務生、調酒師和髮型師等。
當通常不會直接從客戶那裡收到小費的僱員收到小費時,就會產生間接小費。間接小費的僱員範例包括巴士服務人員、服務調酒師、廚師和沙龍洗髮員等。

留存一份每日小費記錄

僱員必須每天記錄他們收到的現金小費。他們可以使用表格 4070A ——僱員每日小費記錄,該表格包含在出版物 1244——員工每日小費記錄以及向僱主申報小費(英文)中,以追蹤他們每天收到的現金小費。
他們也應該記錄任何非現金小費的日期和價值,例如門票、通行證或其他有價物品。儘管他們不向僱主申報非現金小費,但他們必須在納稅申報單中申報。

向僱主申報小費

不存在必填的表格,但聲明必須包括:

  • 僱員簽名;
  • 僱員的姓名、地址,和社會安全號碼;
  • 僱主的名稱和地址(如果不同,則為機構名稱);
  • 申報涉及的月份或期間; 以及
  • 在該月或期間收到的小費總額。

僱員必須在收到小費的次月 10 日之前向僱主申報小費。
僱員可以使用 出版物 1244(英文)中提供的表格 4070——員工向僱主申報小費、僱主提供的表格,或僱主使用的其他電子系統,只要它包含上述申報所需的元素即可。
僱員無須對每位每月少於 20 美元小費金額的僱主進行申報。

在個人所得稅申報單上申報小費

僱員向僱主申報的小費包含在僱員的表格 W-2——薪資和稅務申報單(英文)中,用於在個人納稅申報單中申報。

僱員未向僱主申報的任何小費均必須在表格 4137——未申報小費收入的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英文)中單獨申報,以作為額外薪資包含在他們的納稅申報單中。僱員還必須支付因這些小費所積欠的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的僱員份額。

對僱主的要求

僱有收小費的僱員的僱主必須:

  • 保留僱員小費報告。
  • 根據僱員的薪資和小費收入預扣稅,包括所得稅和僱員應繳納的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 根據支付給小費僱員的總薪資以及申報的小費收入,支付僱主應繳納的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
  • 表格 941——僱主的季度聯邦納稅申報單(英文)上向 IRS 申報此資訊。
  • 根據聯邦稅務存款要求存入預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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