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稅務提示 2022-133,2022 年 8 月 30 日
破產是納稅人擺脫債務的最後手段。對於個人而言,最常見的破產類型是第 13 章(英文)。破產法的這一章節允許陷入財務困境的個人和小企業主償還其債權人。第 13 章破產僅適用於工薪階層、自僱人士和獨資企業。
申請第 13 章破產時的稅務義務:
- 納稅人必須在其申請破產後四年內結束的納稅期間申報所有必需的納稅申報單。
- 在破產期間,納稅人必須持續申報或申請延後申報所有必要的納稅申報單。
- 在破產期間,納稅人應在截止日期前支付所有當期稅款。
- 在破產期間未能申報納稅申報單和繳納當期稅款可能會導致案件被駁回,轉為第 7 章清算破產,或者第 13 章計畫可能無法得到確認。
其他須知事項:
- 如果 IRS 在其破產案中被列為債權人,IRS 將從美國破產法院收到有關其案件的電子通知。人們可以致電 IRS 的中央破產事務部 800-973-0424 進行查詢,並提供破產案件編號。
- 人們在破產期間可以獲得退稅款。然而,退稅款可能會被延遲或用於償還他們的稅收債務。納稅人可以透過瀏覽我的退稅款在哪裡?工具或聯絡中央破產事務部來查看他們的退稅款是否被延遲或用於抵消他們的稅款債務。
其他類型的破產
合夥企業和企業是根據破產法的第 7 章,清算(英文)或第 11 章,重組(英文)申請破產。個人也可以根據第 7 章或第 11 章提出申請。其他類型的破產包括第 9、12 和 15 章(英文)。破產法這些章節下的案件涉及市政當局、家庭農民和漁民以及國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