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衷付稅提議 (OIC)

折衷付稅提議可讓您以低於您所欠的全部金額來解決您的稅收債務。若您無法支付您的全部稅款,或這樣做致使財務困難,這可能是一個合法的選項。我們會考慮您獨特的事實和情況。

  • 支付能力
  • 收入
  • 花費
  • 資產權益

當您提供的金額是我們在合理的時間內可望收取的最高金額時,我們通常會批准您的折衷付稅提議。在您提交折衷付稅提議之前,請探索所有其他付款方式。折衷付稅提議並不適合所有人。請務必審查您聘請來幫助您申請提議的稅務專員的資格。

誰有資格提出申請

請確認您有資格,並使用折衷付稅提議預審工具(英文)準備一份初步提案。
只要您符合某些條件,您就有資格申請折衷付稅提議:

  • 您已提交所有必要的報稅表,並支付所有必要的預付款項
  • 您未處於公開的破產程序之中
  • 您有當前年度報稅表的有效延期(若為當前年度提出申請)
  • 您是僱主,並在申請前的兩個季度繳納了稅款。

若您提出申請但不符合資格

若您申請折衷付稅提議而我方無法處理您的提議,我們會:

  • 退還您的申請和提議申請費
  • 將您所支付的提議費用計入您的應付餘額之中

提交您的申請

表格 656-B,折衷付稅提議妥協方案小冊子(英文)PDF  中找到提交申請的表格和分步指示。

完成一套申請:

  • 433-A (OIC) 表格(個人)或 433-B (OIC) 表格(企業)以及表格上規定的所有必要文件
  • 656(s) 表 - 對個人和企業的稅務債務(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夥), 您必須單獨提交656 表
  • 205 美元的申請費(不予退還)
  • 每份 656 表格的首次付款(不予退還)。

選擇一種付款方式

您的初始付款將根據您的提議和您所選擇的付款方式而有所不同。

  • 次性現金付款:在提交申請的同時,提交總提議的 20% 作為初始付款。若我們接受您的提議,您將收到書面確認。您必須分五次 (或更少) 來支付提議的任何剩餘部分。
  • •    定期付款:在申請時提交您的首次付款。在國稅局考慮您的提議期間,繼續按月分期付款支付剩餘的餘額。若國稅局接受您的提議,繼續按月支付,直到全額支付。

若您符合低收入認證準則

您不需要:

  • 發送申請費或首次付款
  • 在我方審查您的提議期間,每月分期付款。

有關詳情,請見表格 656-B,折衷付稅提議小冊子(英文)PDF

了解程序

當國稅局評估您的提議時:

  • 您不可退還的付款和費用被用於償還稅款(您可指定付款給特定的稅收年度和稅收債務)
  • 國稅局可能會提交聯邦稅收留置權的相關通知
  • 國稅局將暫停其他追索徵收活動
  • 您的合法估稅和追索徵收期將被延長
  • 您按照您的提議支付所有要求的款項
  • 您不需要在現有的分期付款協定中進行付款
  • 若國稅局在收到您的提議後於兩年內沒有作出決定,您的提議將被自動接受(這不包括任何上訴期。)

如果折衷付稅提議被接受

  • 您必須符合656表第7節列出的所有提議條件,包括申報所有需申報的稅表及繳付所有款項;
  • 在您的提議條款獲得滿足之前,國稅局不會取消聯邦稅收留置權
  • 某些提議資訊可以透過索取公開查閱檔案(英文)的副本來供公眾審查。

如果折衷付稅提議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