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或離婚人士的稅務注意事項

IRS 稅務提示 2023-97,2023 年 7 月 31 日

當夫妻分居或離婚時,他們的關係狀況的變化會影響他們的稅務狀況。從報稅角度而言,直到一對夫婦獲得離婚或分居的最終判決前,IRS 都認為他們處於結婚狀態。

更新預扣稅款

當納稅人離婚或分居時,他們通常需要向僱主申報新的表格 W-4——僱員的預扣稅證明來更新其適當的預扣稅款。如果他們收到贍養費,他們可能必須支付估計的稅款。納稅人可以利用 IRS.gov 上的預扣稅估算器判斷他們預扣的金額是否正確。

贍養費和分居贍養費的稅務處理

  • 根據離婚法令、分居贍養費法令或書面分居協議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的金額在聯邦稅收目的下可能被認為是贍養費或分居贍養費。
  • 特定贍養費或分居贍養費可以由付款人的配偶扣除,而收款人的配偶必須將其計入收入。

與被撫養子女和撫養相關的規則

一般而言,有孩子監護權的父母可以在他們的納稅申報單上申領該孩子。如果父母將監護權分割為 50-50 並且不是申報共同納稅申報單,他們將不得不決定哪位父母會申領子女。如果父母不同意,納稅人應參考第 504 號出版物——離婚或分居個人(英文)中的決勝規則。子女撫養費不能從付款人扣除,也不對收款人徵稅。

並非離婚或分居文書下的所有款項(包括離婚令、分居撫養令或書面分居協議)都是贍養費或分居贍養費。贍養費和分居贍養費不包括:

  • 子女撫養費
  • 非現金的財產清算——無論是一次性還是分期付款
  • 屬於您配偶的共同財產收入的那一部分的款項
  • 維護付款人的財產的款項
  • 付款人財產的使用
  • 自願性款項

子女撫養費是不可扣除的,也不被視為收入。此外,如果離婚或分居文書規定了贍養費子女撫養費,並且要付款的配偶所支付的金額低於所需總額,則這些款項首先適用於子女撫養費。僅剩餘金額被視為贍養費。

如果需要,申報財產轉移

通常,如果納稅人因離婚而將財產轉移給其配偶或前配偶,則轉移過程中不會產生認列的獲利或損失。人們可能必須在贈與稅申報單上申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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