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領養符合資格的子女,您可能有資格申請領養抵免或僱主提供的領養福利的收入免稅額。在 2025 年,符合資格的領養費用限額為每位符合資格的子女 17,280 美元。此抵免和免稅適用於國際、國內、私人或公共寄養領養。

自 2025 納稅年度起,領養抵免的部分可退稅,最高可達 5,000 美元。不可退稅的抵免部分可以結轉至未來最多 5 年;但是,結轉部分不能導致退稅。5 年後,任何剩餘的不可退稅部分將失效。

本頁內容

合格條件
合格的費用
從收入中排除費用金額
針對有特殊需求的子女的規定
何時申報
計算抵免額
申報抵免額
針對有特殊需求的美國兒童的規則
修改錯誤的報稅表

合格條件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則有資格獲得領養稅務優惠:

  • 在 2025 年,您的再調整后的總收入 (MAGI) 為 259,190 美元或更少。MAGI 在259,191 美元至 299,189 美元之間時,抵免額會減少,MAGI 為 299,190 美元或以上,則無法獲得抵免。
  • 如果已婚,您必須聯合報稅才能申報抵免。已婚單獨報稅有例外(英文)情況, 您可以修改過去的申報表以更改您的報稅身分(如果需要)。
  • 如果您是允許第二父母領養的州的註冊同居伴侶,您可能有資格。但是,您不能就領養配偶的子女的費用申報抵免。
  • 領養稅務優惠的「合格子女」必須是:
    • 未滿 18 歲,或
    • 身體或精神上無法自我照顧。

使用互動式稅務助理 (ITA) (英文),查看您是否符合資格申請領養稅務優惠。

合格的費用

符合抵免資格和排除資格的領養費用是您為領養而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包括:

  • 領養費
  • 律師費
  • 出庭費
  • 包括餐飲和住宿在內的旅遊費用
  • 其他直接用於合法領養的費用
  • 在確定合格條件的子女之前支付的費用,例如家庭學習費用

不符合抵免條件的費用

以下費用不符合抵免資格:

  • 領養您配偶的子女
  • 代理父母安排
  • 允許獲得另一項聯邦稅收抵免或扣除
  • 由聯邦、州或地方計劃支付
  • 由您的僱主報銷

從收入中排除費用金額

如果您的僱主為合格費用提供領養福利,您可能不必將這些福利計入您的收入,這意味著您可能不必為該等福利納稅。如果您的僱主透過以下方式向您支付這些福利,您可以在 2025 年從您的收入中最多排除 17,280 美元:

  • 根據書面合格領養援助計劃
  • 直接或透過第三方

您可以在 W-2 表格第 12 框 (代碼 T) 中找到這些付款,或者您的薪水可能已減少以支付這些福利。

在計算領養稅務優惠之前,請從您的收入中減去僱主提供的福利。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僱主提供的領養福利”(英文)。 

針對有特殊需求的子女的規定 

自 2025 年起,印地安部落政府與州政府擁有可以確定子女是否符合特殊需求子女的條件,以便申請領養稅收抵免的同等權力。

對於特殊需求領養,如果子女符合以下條件,則符合資格:

  • 是美國公民,並且
  • 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已認定該子女:
    • 無法或不應返回其父母家中,並且
    • 如果沒有對領養家庭提供援助,該子女不太可能被領養。

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政府關於特殊需求認定的可接受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 由 州、部落法院或部落政府代表簽發的領養援助或補貼協議
  • 由州、縣或部落福利機構,或部落政府簽發的證明,確認該子女已獲批准接受領養援助
  • 由州、縣或部落福利機構,或部落政府簽發的證明,確認該子女有特殊需求
  • 由州、縣或部落政府簽發的官方信函,確認特殊需求的認定

有關州政府和印第安部落政府對特殊需求子女的認定範例,請參閱表格 8839《合格領養費用》的說明 (英文)

如果您領養了一位有特殊需求的子女,您可能有資格申請:

  • 全額收入免稅,即使您的僱主沒有支付費用(如果您的僱主有書面的合格領養援助計劃)

全額抵免額度,即使您沒有支付任何合格的領養費用

何時申報抵免額 

  • 國內領養:只要領養被最終確定,可以每年在您發生或支付費用時申請抵免。如果領養仍在進行中且尚未最終確定,則可以在發生或支付費用的下一年申請抵免。如果子女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即使領養未成功,您也可以申請抵免。
  • 國外領養:領養最終確定後即可申報費用。最終確定後,您可以申報您支付的所有符合資格的費用,包括過去幾年的費用。
  • 被州福利機構視為有特殊需求或難以安置的子女領養:在領養最終確定後申報費用。

請在表格 8839(合格領養費用)的說明 (英文) 中查找這些時間規則以其申請抵免的範例。

計算抵免額和免稅額

抵免額適用於每個子女的領養,而不是每個日曆年。如果您在多個年度為同一領養(已確定或正在進行)申報費用,則必須從剩餘抵免額中扣除您先前已申報的抵免額。

例如:您在 2024 年申報了 3,000 美元的領養抵免額,用於支付 2023 年發生的領養費用,但該領養在當年尚未被最終確定。在 2025 年,您為領養同一名子女支付了 17,280 美元的額外費用,該領養在當年被最終確定。由於您申報的費用與同一子女的領養相關,並且您在過去幾年已申報了 3,000 美元的領養抵免額,因此您在 2025 年只能申報 14,280 美元的抵免額(17,280 美元減去您之前已申報的 3,000 美元抵免額)。

收入免稅額是抵免以外的額外優惠,但您不能就對一筆費用申請兩者。您必須先申請任何可允許的免稅額,然後再申請任何可允許的抵免。為此,您必須先填寫表格 8839 的第三部分,然後再填寫第二部分。

例如:在 2025 年,您支付了 10,000 美元的合格領養費用,您的僱主報銷了 4,000 美元。您可以將 4,000 美元從收入中排除。您的最高抵免額為 6,000 美元(10,000 美元減去僱主報銷的 4,000 美元)。

如果您領養了被認定為有特殊需求 (英文)(之前已定義)的子女,即使您的僱主沒有支付合格費用,您也可能可以申報收入免稅額。

申領稅收抵免 

要申請領養抵免額或免稅額:

修改錯誤的報稅表 

如果您申報的抵免金額有誤,請提交修改過的報稅表。您可以在提交後大約 3 週查看修改過的報稅表的處理狀態。通常,您的 1040-X 表格需要 8 到 12 週時間才能處理完畢。

如果您申報了抵免,而我們拒絕或減少該抵免,您可以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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