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始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後稅務年度,許多獨資經營業主、合夥經營、小型企業股份公司以及一些信託與資產可能符合合格營業所得 (QBI) 扣除額(也稱為第 199A 條)的資格。扣除額允許符合資格的納稅人扣除合格營業所得的 20% 加合格不動產投資信託 (REIT) 股息收入與合格上市合夥公司 (PTP) 收入的 20%。 透過 C 類股份公司 (C Corporation) 或以員工身份提供服務所i賺得的收入不符合扣除資格。如需瞭解合格貿易或商務的更多資訊,請參見第 535 號刋物 (英文)PDF中的「確定您的合格貿易或商務」。 一律有扣除額,無論納稅人在副表 A 上列舉扣除或採用標準扣除。 合格納稅義務人可就 2019 年提交的 2018 年聯邦所得稅報稅表首次申請扣除。 扣除有兩個組成部分。 合格營業所得 (QBI) 組成部分。此扣除組成部分等於合格營業所得 (QBI) 以獨資經營業主身份營運的國內企業或透過合夥經營、小型企業股份公司、信託或資產所i賺得的合格營業所得的 20%。取決於納稅人的應納稅收入,合格營業所得 (QBI) 組成部分受限制,包括貿易或商務類型、合格貿易或商務所支付的 W-2 薪資金額、及貿易或商務所持應計折舊財產未經調整的基礎 (UBIA)。如果納稅人是農業或園藝合作社贊助人,則還可以扣減贊助人扣減額。 不動產投資信託股利 (REIT) 與上市合夥公司 (PTP) 組成部分。此扣除組成部分等於合格不動產投資信託 (REIT) 股息收入與合格上市合夥公司 (PTP) 收入的 20%。此組成部分受W-2 薪資或所持應計折舊財產未經調整的基礎 (UBIA) 所限制。取決於納稅人的應納稅收入,合格上市合夥公司 (PTP) 收入的金額取決於上市合夥公司 (PTP) 貿易或商務而受限制。 扣除額限於 QBI 組成部分加 REIT/PTP 組成部分或應納稅收入減資本收益之 20%,以較低者為準。 QBI 是收入、收益、扣除額及合格貿易或商務之損失的合格項目淨額,包括來自合夥經營、小型企業股份公司、獨資經營及一些信託的收入。一般而言,此包括但不限於自僱稅之可扣除部分、自僱健康保險稅、及合格退休金計劃供款之扣除額(例如,SEP、SIMPLE 及合格計劃扣除)。 QBI 不包括如下項目: 不適合納入應納稅收入的項目 如資本損益或股息收入等投資項目 不適合分配為貿易或商務的利息收入 薪資收入 非有效與美國境內展開業務關聯的收入 商品交易或外幣損益 一些股息收入及取代股息收入的款項 來自國內借貸契約的收入、損失或扣除 年金,不包括與貿易或商務關聯所收到的年金 來自小型企業股份公司合理報酬所收到的金額 來自合夥經營保證付款所收到的金額 合夥人針對除合夥人身份外的服務所收到的款項 合格 REIT 股息收入 PTP 收入 僅基於 § 199A 之目的,想要依據第 199A 條申報出租房地產企業扣除的個人或獨資經營業主可採用容許幅度標準。依據安全港,如果出租房地產企業符合某些條件,則可視為貿易或商務而採用 QBI 扣除。如需瞭解安全港的更多資訊,請參見新聞發布 IR-2019-158 (英文) 。 如果是第 162 條貿易或商務,不符合安全港規定的出租房地產仍可視為貿易或商務而採用 QBI 扣除。 更多資訊: 常見問題 (英文) 最終規例 (英文)PDF 通知 2018-64 (英文)PDF 表格 1040 說明 (英文)PDF 第 535 號出版物 (英文)PDF 合格營業收入扣除額稅改基本知識 (199A) (英文) Qualified Business Income Deduction 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