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常見問題的答案, 有關您的機構是否應該填寫、申報和提供1099-K 表格。
更新
更新的和新增的常見問題已於 2025 年 10 月 23 日發佈在 2025-08 號情況說明書 (英文) PDF 中。
《大而美法案》追溯性地恢復了 2021 年《美國救援計畫法案》(ARPA)通過之前生效的的報告門檻,因此,第三方結算機構除非向收款人支付的可報告付款交易總額超過 20,000 美元且交易筆數超過 200 筆,否則第三方結算機構無需提交 1099-K 表格。
常見問答集: 我的機構是否應該填寫、提交和提供1099-K 表格?
A1. 第三方支付網路的特徵包括:
- 存在一個中央機構,大量商品或服務提供者(與該中間組織無關)已在該中央機構建立帳戶;
- 中央機構與商品或服務提供者之間達成的協議,用於結算提供者與購買者之間的交易;
- 建立結算此類交易的標準和機制,以及
- 給予此類交易結算的付款保證。
TPSO 的一個例子是在線拍賣支付服務商,例如線上市場,它作為買方和賣方之間的中介,透過將資金從買方轉移到賣方以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滿足以上幾點描述的特徵。
根據申報要求,這些 TPSOs 必須申報其付款的參與收款人的應申報付款交易總額,前提是收款人的應申報付款交易總額超過 20,000 美元且交易次數超過 200 筆。
A2. 不。自動清算所透過電匯、電子支票和直接存款處理買家和賣家之間的電子支付。此外,自動清算所和收款人之間不存在合約關係。因此,根據 IRC 6050W,自動清算所不具備第三方結算機構的資格,因而透過其網路進行的付款不需要報告。
A3. 經營醫療保健網路的健康運營商可能不符合 TPSO 的定義,因為他們不運營使購買者能夠將資金轉移給商品或服務提供者的第三方支付網路。相反,醫療運營商通常接受買家(運營商計劃所涵蓋的僱主或個人)以保費形式支付的費用,以使這些買家能夠訪問醫療保健提供者網絡;然後,醫療服務提供者按照預定費率分別向其網路內的醫療專業人員支付報酬。因此,營運醫療網路的健康營運商可能不是第三方結算機構。
A4. 不符合。內部應付帳款部門不符合 TPSO 的定義,因為其屬於內部支付處理方,並非第三方。
以前的常見問題更新
- 情況說明書 2024-03 PDF,2024 年 2 月 6 日
- 情況說明書 2023-06 PDF,2023 年 3 月 22日
- 情況說明書 2022-41 PDF,2022 年 1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