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联邦税而言,数字资产被视作财产予以处理。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也适用于使用数字资产进行的交易。您可能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申报数字资产活动。 数字资产的定义 数字资产的广义定义为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账本或财政部长指定的任何类似技术上记录的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 数字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可兑换的虚拟货币和加密货币 稳定币 不可替代的代币(NFTs) 数字资产不是真实货币(又称“法定货币”),因为数字资产不是美国或外国的硬币和纸币,也并非由政府的中央银行以数字方式发行的。 与真实货币等值的数字资产,或作为真实货币的替代品,被称为可兑换虚拟货币。 加密货币是可兑换虚拟货币的一个实例,可以用于支付商品和服务款项,在用户之间进行数字交易,并兑换成真实货币或数字资产。 税务问题 涉及数字资产的交易通常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上予以申报。 应税收益或损失可能源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出售数字资产以换取法定货币 用数字资产交换财产、商品或服务 用一种数字资产交换或交易另一种数字资产 接收一种数字资产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由于硬分叉而获得新的数字资产 由于挖矿和质押活动而收到新的数字资产 由于空投而收到数字资产 对数字资产经济利益的其他任何处置 免费(不提供任何对价)收取或转让不符合真实赠予的数字资产 指南和刊物 关于适用于数字资产一般税收原则的更多信息,亦可参阅以下材料: 国税局指南 国税局通知 2014-21(英文)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有关使用可兑换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的税务处理指南。基于联邦税收目的,虚拟货币被视为财产。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适用于使用虚拟资产进行的交易。 《虚拟货币交易的常见问题解答》基于通知 2014-21 中提供的实例进行扩展,并将这些长期存在的税收原则应用于其他情况。 税务裁决指南 2019-24(英文)PDF解决了硬分叉的税务问题。 附加信息 首席法律顾问建议(CCA)202035011(英文)PDF— 描述了通过众包平台执行微型任务而获得可兑换虚拟货币作为报酬的税务问题。 首席法律顾问建议(CCA)202114020(英文)PDF— 解决了由于硬分叉而收到比特币现金的问题。 首席法律顾问建议(CCA)202124008(英文)PDF— 描述国内税收法规第 1031 条对比特币兑换以太币、比特币兑换莱特币和以太币兑换莱特币的适用性。 首席法律顾问建议(CCA)202302011(英文)PDF— 处理IRC第165条是否适用于减值的加密电子货币。 首席法律顾问建议(CCA)202302012(英文)PDF— 处理加密电子货币慈善捐赠符合条件的评估要求。 私人信函裁决指南 202019028(英文)PDF— 解决了与数字资产行业实体的免税地位相关的某些问题。 FinCEN 通知 2020-2(英文)PDF— 提供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FBAR) 的申报要求指南。 刊物 第 525 号刊物《应税和非应税收入》(英文)— 了解有关财产或服务交易的杂项收入的更多信息。 第 526 号刊物《慈善捐赠》(英文)— 了解有关慈善捐款扣除的更多信息。 第 544 号刊物《资产出售和其他处置》(英文)— 了解有关资本性资产和损益特征的更多信息。 第 551 号刊物《资产计税基准》(英文)— 更多关于计税基准计算的信息。 第 561 号刊物《捐赠财产价值确定》(英文)— 了解评估价值超过 5,000 美元捐赠财产的更多信息。 相关主题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申报虚拟货币交易,IR-2018-71,2018 年 3 月 23 日(英文) 虚拟货币合规运动,2018 年 7 月 2 日(英文) 国税局已开始向虚拟货币所有者发函告知补交税款,提交经过修正的纳税申报表;税务机构更大努力的一部分,IR-2019-132,2019 年 7 月 26 日(英文) 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必须在表格 1040、1040-SR 或 1040-NR 上勾选针对 2021 年虚拟货币交易的选项,IR-2022-61,2022 年 3 月 18 日 财政部、国税局为有关数字资产的经纪人申报提供过渡性指导,IR-2022-227,2022 年 12 月 23 日(英文) 国税局:有关数字资产问题的最新资讯;纳税人应当继续申报全部数字资产收入 IR-2023-50(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