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联邦税而言,数字资产被视作财产予以处理。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也适用于使用数字资产进行的交易。您可能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申报数字资产活动。

数字资产的定义

数字资产的广义定义为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账本或财政部长指定的任何类似技术上记录的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
数字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 可兑换的虚拟货币和加密货币
  • 稳定币
  • 不可替代的代币(NFTs

数字资产不是真实货币(又称“法定货币”),因为数字资产不是美国或外国的硬币和纸币,也并非由政府的中央银行以数字方式发行的。

与真实货币等值的数字资产,或作为真实货币的替代品,被称为可兑换虚拟货币。

加密货币是可兑换虚拟货币的一个实例,可以用于支付商品和服务款项,在用户之间进行数字交易,并兑换成真实货币或数字资产。

税务问题

涉及数字资产的交易通常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上予以申报。

应税收益或损失可能源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 出售数字资产以换取法定货币
  • 用数字资产交换财产、商品或服务
  • 用一种数字资产交换或交易另一种数字资产
  • 接收一种数字资产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 由于硬分叉而获得新的数字资产
  • 由于挖矿和质押活动而收到新的数字资产
  • 由于空投而收到数字资产
  • 对数字资产经济利益的其他任何处置
  • 免费(不提供任何对价)收取或转让不符合真实赠予的数字资产

指南和刊物

关于适用于数字资产一般税收原则的更多信息,亦可参阅以下材料:

国税局指南

附加信息

刊物